台湾地区劳工婚假新规10月1日实施:由8天延长至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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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劳工婚假新规10月1日实施:由8天延长至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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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友善育儿环境,台湾地区有关部门今年5月公布涵盖五大面向、共18项措施的“人口对策新战略——家庭支持篇”,内容包括加码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并将弹性育婴假升级为育儿假。

台湾地区劳动部门9月17日宣布,自10月1日起,劳工婚假将由现行的8天延长至14天,与当地军公教人员的规定看齐;增加的6天婚假薪资负担,将由有关方面予以支应。

现行规定

根据现行规定,劳工结婚可享有8天婚假,薪资由雇主全额负担,劳工须在结婚日前10天起算的3个月内请毕;经雇主同意者,可延长至1年内休完。

新制内容与工资补助

台湾地区劳动部门相关负责人在记者会上表示,将预告修正《劳工请假规则》草案,婚假由8天延长至14天,预定10月1日上路。该负责人指出,劳工8天婚假期间雇主应照给工资;为减轻企业因婚假天数增加带来的薪资负担,此次增加的第9日至第14日婚假工资,雇主在给付劳工后,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工资补助,相关补助规定及申请流程将随规则修正发布时一并公布。

过渡适用情形

该负责人表示,新制上路后,登记结婚的新人可向雇主申请14天婚假;劳工若在新制上路前已登记结婚,但到10月1日新制实施时8天婚假尚未请完,因仍在可请婚假的请求期间内,婚假天数将适用新规,由8天延长至14天。

假期计算说明

该负责人强调,劳工请婚假时,如遇例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这些原本就无需上班的日子均不计入14天婚假,因此实际连续假期将比14天更长。

 

说明:本文内容综合自当地媒体公开报道,仅供两岸经贸交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