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并办理台湾团聚流程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并办理台湾团聚(即来台结婚登记与居住)是一个结构严密的两岸互认流程。以下为您梳理从台湾办理单身公证开始,到大陆居民办妥台湾通行证(大通证)及团聚签注(D签注)的完整详细流程、所需资料及时间节点。
特别说明:“无犯罪记录公证”是在大陆配偶通过台湾机场面谈、在台湾办妥结婚登记后,准备在台湾申请“依亲居留”时才需要提交的资料。由于其有效期只有3个月,计划在“去台湾前1个月办理”是非常精准且正确的决定。
第一阶段:台湾配偶办理单身证明与公证(约 3 - 4 周)
台湾配偶须先在台湾开立单身证明并寄往大陆拟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公证处。
台湾配偶准备资料:
• 台湾居民身份证正本。
• 全户户籍誊本(建议申请5份,注意部分省分要求含详细记事)。
• 大陆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台湾配偶前往台湾当地的地方法院公证处或民间公证人事务所,办理“单身宣誓书”及“无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声明书”。公证处会自动将公证书正本通过海峡交流基金会(海基会)寄送至大陆配偶户籍所在的省级公证员协会。
耗时:台湾公证当天可取。但文书跨两岸邮寄与验证通常需要 21 至 30 天(约3-4周)。
第二阶段:大陆民政局结婚登记与结婚公证(约 1 - 2 周)
当大陆省级公证员协会收到台湾寄来的单身公证核验件后,双方即可在大陆成婚。
所需资料:
• 台湾配偶:台湾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经大陆公证员协会核验的单身公证书正本。
• 大陆配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办理流程:双方共同前往大陆配偶户籍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处(通常在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结婚后,立即前往当地涉外公证处办理“结婚公证书”。告知公证处该公证书是要用于台湾团聚,公证处会同样通过大陆公证员协会将公证书副本寄往台湾海基会。
耗时:登记结婚当天完成。办理结婚公证书及寄送台湾海基会通常需要 7 至 15 天。
第三阶段:台湾海基会验签与移民署申请“团聚许可证”(约 1 - 1.5 个月)
此阶段由台湾配偶在台湾独立完成。
步骤 A:海基会文书验证(约 3 - 7 天)
资料:大陆结婚证正本、结婚公证书正本(当海基会收到大陆寄来的副本后即可办理)。
流程:台湾配偶前往海基会(台北、台中或高雄)办理结婚公证书验证,取得验证合格证明。
步骤 B:向移民署申请来台团聚(约 1 个月)
资料:
• 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贴好大陆配偶照片)。
• 经海基会验证之结婚公证书。
• 台湾配偶的户口名簿或国民身份证正/影本。
• 大陆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影本。
• 台湾配偶亲笔签名的保证书。
• 台湾地区人民申请大陆地区配偶来台团聚资料表。
流程:台湾配偶持上述资料向台湾住所地的内政部移民署各县市服务站递交申请。移民署通常会派员进行居家访查(排查假结婚)。
结果:审查通过后,移民署会核发“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俗称:入台证/团聚证)。
耗时:移民署收件到发证通常需要 30 天左右。
接续动作:台湾配偶收到纸质“入台证”正本后,需通过顺丰速运等快递将其寄给大陆配偶(邮寄约需 3 - 5 天)。
重要插入节点: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探亲/居留用)”
办理时间:在收到台湾寄来的“入台证”正本后,或者预计出发去台湾前的 1 个月内办理。
流程:大陆配偶持身份证、户口簿前往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随后提交给当地涉外公证处做成“无犯罪记录公证”。
投递目的地:请务必向公证处说明此公证书要寄往台湾海基会验证(同样是走公证员协会对寄渠道)。
时效配合:该公证自大陆由公证处开出起只有 3 个月有效期。因为从大陆寄到台湾海基会需要近1个月,您落地台湾后去移民署申请依亲居留时,该公证书必须在3个月内,所以临出发前1个月办理是最稳妥的。
第四阶段:大陆办理大通证及团聚签注(约 1 - 2 周)
大陆配偶拿到台湾寄来的入台证正本后,即可在大陆当地办理出境手续。
所需资料:
• 大陆配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正本。
• 符合出入境标准的白底彩色照片及相片回执。
• 台湾移民署核发的“入出境许可证(入台证)”正本及复印件。
• 结婚证正本。
办理流程:大陆配偶亲自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大通证),并同时申请团聚签注(D签注)。
耗时:首次办理大通证及签注通常需要 7 至 10 个工作日。
拿到办妥D签注的大通证后,大陆配偶即可购买机票,持“大通证(含D签)”+“入台证正本”飞往台湾,并在台湾机场接受移动面谈,通过后即可在台办理正式的结婚登记和后续的居留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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