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经验总结 · 案例解析 ·
根据实务经验,大陆出生子女申请台湾「社会考量专案长期居留」最常见的两类痛点是「排队配额漫长」与「卡在 18 岁临界点」。以下为您梳理真实案例改编的经验总结
一、真实案例分享与核心经验
案例一:跟时间赛跑的「前婚生子女」(D1090 专案)
背景|陆配王女士(已取得台湾居留证)与前夫育有一子小明。小明 13 岁时以「探亲」名义来台,必须在台连续停留满 4 年、且每年超过 183 天,才能递交专案居留申请。
惊险过程|小明在台读完国中、升上高中,满 4 年那天小明刚好 17 岁又 3 个月。王女士立刻备妥所有文件(包含提早做好的海基会出生公证验证)递件。
经验总结 「未满 18 岁」的认定是以「递件申请日」为准。只要在 18 岁生日当天前送进移民署,就算事后审查、排配额时超过 18 岁,依然具备资格。如果小明 14 岁才来台湾,就会因为「探亲满 4 年」时已满 18 岁而彻底失去申请资格。 |
案例二:户未注销导致的「海基会验证卡关」(D1089 专案)
背景|台湾李先生与大陆配偶再婚,依法Sy配偶在大陆出生的 10 岁女儿小花(D1089 专案)。
卡关点|在大陆公证处办理「出生公证书」与「继子女公证书」时,因大陆户籍登记的父母信息与台湾法院认可的继子女契约有出入,导致海基会公证验证被退件,来回补件耽误了半年。
经验总结 两岸文书验证是专案居留最大的时间杀手。强烈建议在子女探亲满 3 年半时,就着手进行大陆公证、海基会验证、以及台湾法院的收养裁定,切勿等到满 4 年才开始办。 |
二、
文案提早半年做 大陆出生公证、亲属公证由海基会验证通常需 1-2 个月,若遇资料不符补件更久,务必在探亲满 3 年半时提前启动。 | 出境天数要算准 4 年内每一年都必须在台住满 183 天。建议每次出境(如回大陆探亲、过年)都要做表格纪录,少一天就得全部重来。 | 保证人亲办对保 台湾保证人(配偶或二亲等内亲属)必须亲自到移民署服务站办理对保,无法委托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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